随着在线电子签名应用越来越普及,有关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也备受关注,不同于沿用上千年的纸质签章方式,有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在线电子签名也是近些年才出现,其相关法律及实践案例还有待完善,那在线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就无法保障么,其实不然,早在《合同法》的颁布就有对电子合同的规定,即数据电文也是书面合同形式的一种。
到了2005年,《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对电子签名法律效力做了明确的规定,可靠电子签名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可靠电子签名又需要满足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认可签署的内容;签名及签署的内容不被篡改的条件。
如今,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下,在线电子签名在使用及存储的过程中也有了更多的保障。首先在线电子签名不是简单的签名/印章的图像数字化,它通过非对称加密及报文摘要技术,使其具备了同等手写签名或印章的可视效果,并具备识别签名人身份;不能篡改等特性。
通常来说,在线电子签名在申请制作前,需要签约主体进行实名认证,其方式有人脸识别认证,运营商认证、经办人认证、法人认证、对公打款认证等,这一过程经由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确保了其身份是真实的,再由CA认证机构颁发数字证书,相当于网络身份证,在操作过程中,可认定其真实身份与意愿,不可抵赖。
当然,实名认证是在线电子签名使用的前提,在电子签名的使用过程中,也会通过区块链、时间戳等技术手段,对电子签名、文件内容、时间、地点等数据信息进行存证并保全,确保了通过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文件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