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签约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大家通常都是纸质合同签约,需要将合同文件打印下来签署盖章,如果遇到双方离得远,还可能需要将合同文件邮寄给对方,一来一回非常的麻烦。但是在电子合同签约的出现后,可直接在线上进行签约,非常的简单方便。
电子合同签约过程中,电子签章是确保签署的关键之一。因此,电子签章在现代数字化办公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许多人对其法律效力仍存在疑问。实际上,电子签章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首先,一个可靠的电子签章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制作电子签章的数据在签名时需专属于签名人;签名过程必须仅由签名人控制;以及签名后对签名的任何改动都应能被检测到。这些条件确保了电子签章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电子签名,才能被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而第十四条进一步明确,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电子签章与传统的纸质印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然而,关于电子签章打印件的法律效力,需要特别注意。由于电子签章本质上是电子数据,而打印件并非电子数据,因此打印件容易通过图片处理技术进行伪造,无法单独获得与传统印章相同的法律效力。只有当电子文件及其附含的电子印章打印件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依据电子文件的效力认可其打印件的效力。
此外,各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来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例如,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经过打印或其他电子格式转换后,则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视同复印件。
电子签章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打印件的法律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