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人社部7月1日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之后,近日福建、湖北、海南等地的人社部门纷纷响应政策要求,陆续发布支持、引导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通知文件,鼓励推行电子劳动合同应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12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增强本市自贸区内企业用工灵活性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要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
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帮助企业制定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个性化解决方案;依托园区、产业联盟等组织提供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集中解决方案;逐步搭建政府电子劳动合同签署平台,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与司法等领域的应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16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用人单位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提出要启动全国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规范用人单位订立电子劳动合同行为。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系统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实现电子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合法、内容真实、管理有序,具有与纸质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7月28日,福建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并就我省电子劳动合同的推广应用,提出了加强宣传推广、加强指导服务和加强业务协同三方面要求。其中指出:
各地要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按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要求,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与此同时,文件中还提到,指导用人单位通过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劳动合同服务平台(含政府和市场化相关平台),采取或确认第三方平台采取可靠的技术手段,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不被篡改和可追溯。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28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天津市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明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宜昌市人社部门
7月30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显示:
宜昌市人社部门开发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化平台,打破传统纸质劳动合同签约模式,推进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已有251家重点企业签订电子劳动合同7853份。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8月4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提出: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系统中依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确保实现电子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合法、内容真实、管理有序,具有与纸质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去年3月人社部就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北京、沈阳、山东、云南、杭州、广西等地先后制定电子劳动合同推广计划,并进行试点研究。
今年,随着人社部继续出台政策,进一步推动电子劳动合同的全面应用,越来越多的省市加入进来,在全国范围内支持、鼓励应用电子劳动合同,使得纸质劳动合同逐步进入数字化签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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