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满足“真实身份信息、真实性意愿、签名未改、原文未改”四要素的电子合同视为可靠的电子合同,可靠的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少企业/个人对电子合同的实际使用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情况存在疑虑,本文将对大家较为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
问:已签署完成的电子合同打印出来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是否可以将其直接采纳作为证据?
答:只要确保打印出来的电子合同与电子合同原文件内容一致、未被篡改,就具有法律效力。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原件使用,必须与原件核对,方可认定纠纷事实。所以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建议直接向法院提供电子合同原文件作为合同证据。
问题二
问:电子合同上名字签错了,该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答:电子签名的本质是一串数据,而我们肉眼所见的电子签名只是这串数据的外观展示图形。签名外观与电子签名的法律有效性并没有关系,决定电子签名有效性的依据是签名外观背后的数字证书,这个数字证书含有实际签署人实名认证的真实身份信息。
在合同签署时,意愿认证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常见的形式有专用验证码、人脸识别验证等,就是为了防止发生签署人否认签署行为的情况,也能够避免冒名代签。
所以,不管电子合同内签的是什么名字,即使不是本人的,都可以通过查验数字证书等证明实际签署人。
以上是关于电子签名名字外形签错的解答,同时,为避免签名签错位置,合同发起方可以在合同发起前设置好“印章/签名”的指定位置,后续可以直接签署。
问题三
问:合同内容存在问题能撤回/作废吗?
答: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该合同还没完成签署,处于合同发起阶段,对于合同发起人来说该合同可以撤回修改或直接作废。
2、如果该合同已完成签署归档,合同无法撤回修改内容/作废删除。如果要修改合同的内容/撤销/作废,当事人在协商一致后,可以采用增加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对之前的合同内容进行增加、删减或终止,而不应该在电子合同上面直接修改。
问题四
问:看到有说各地政府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电子印章公共服务,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第三方平台了?
答:目前了解来看政府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的主要是公共服务,即政务类的业务,不涉及到企业的商务行为,而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往往会和CA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和数据校验服务商合作,严格根据《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产品和流程,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针对性的电子合同解决方案,比如可以将电子签名能力直接嵌入企业原有的业务系统,在不改变用户使用习惯的基础上完成纸质合同向电子合同的转变,比如签盾电子合同签约平台,通过签盾签约的电子合同文件,一样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而且使用起来还更加的方便且低成本。
问题五
问:双方在不同的电子签章平台系统签署同一合同文本,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不建议通过这种方式签署合同,因为电子签名涉及到数字证书、时间戳以及对文件的哈希校验,分别签署的话会导致证据流程中断,需要双方出具证据报告进行补全,较为麻烦,所以建议在同一个平台内完成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