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多少会遇到有朋友向你开口借钱的时候,这个时候对方为了借到钱,可能还会许诺给支付高额的利息。见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你可能就会想,都是朋友,又给利息,还签合同来约定,总不至于跑人吧,那就给对方借了吧。
在电子合同签约或者是纸质合同签署的时候,不管是哪种合同签约方式,确定下内容,你可能就以为事情尘埃落定了,可殊不知,在一些情况下,你所签订的合同哪怕是按照正规流程进行签约,也得不到法律的?;?,那就是约定的合同利息超出了规定,这个就是大家理解的所谓“高利贷”了。
对于高利贷,先明确高利贷的定义,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民间贷款。
借贷利率通常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过这一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以前的一些规定,比如24%和36%的利率,已经被新的规定取代了。
按照当前的LPR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3.6%,如果利率超出LPR报价4倍的,也就是年化利率超过12.4%,就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汕虮鹪谇┰己贤氖焙?,被对方坑了,备注高额的利率,到时候你拿这个合同去法院起诉,反而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给你带来极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