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保险”时代,各种保险业务、保险合同的敲定,不再需要线下面对面洽谈、签署一堆的文件合同,而是手指轻点即可完成投保操作,全程在线上进行,对于一些不太方面走一趟的人来说,线上沟通签约的方式非常的方便。
保险电子合同的出现,不仅方便了服务提供放的保险公司等组织,而且消费者也可以切实感受到其中的便利。但是,在使用保险电子合同的时候,不少消费者仍对电子保单的效力心存疑虑。这份“看不见摸不着”的合同,真的能成为法律护身符吗?
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给大家分享几招,以此打消大家伙的疑虑,以便更安全放心的使用。
一、法律效力三重保障
1、《电子签名法》托底
2005年实施的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通过可靠电子签名签署的合同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只要保险公司采用合规的电子认证技术,电子保单的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2、民法典继承合同精神
虽然《合同法》已退出历史舞台,但《民法典》第469条延续合同形式自由原则,明确数据电文(含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只要投保流程符合"要约-承诺"规则,电子保单即获法律认可。
3、监管细则双重加码
银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必须保障电子合同的可访问性、可保存性,且投保界面需设置强制阅读计时和条款检索功能,从技术上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二、电子投保避坑指南
1、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投保后应收到含时间戳、CA认证的电子回执
2、留存完整操作记录:对投保页面的录屏、截图可作为补充证据
3、核对条款版本号:部分保险公司存在多版本条款并行情况,需确认最终生效版本
三、争议解决新路径
若出现理赔纠纷,可申请区块链存证鉴定。司法实践中,已有法院采信电子合同哈希值校验报告作为证据链,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证明力。
对于投保人而言,电子合同不仅提升投保效率,更通过技术手段固化交易痕迹。但需注意,便捷性不应让渡于审慎义务——投保前仍需仔细阅读条款,尤其注意免责条款的电子标注形式。
保险科技重塑行业形态,但契约精神始终如一。把握"技术赋能+法律合规"双轮驱动,电子保单同样能成为守护风险的坚固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