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合同是以电子形式呈现的合同,它包括了纸质合同的电子版,电子合同。纸质合同电子版也可以认为是纸质合同的复印件,而电子合同则是法律规定的书面合同形式的一种,它通过电子方式签署和存储,相比传统的纸质合同更加便捷和高效。对于电子版合同的法律效力,很多人存在疑虑。本文将探讨电子版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纸质合同电子版并不能当做原件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当签署了纸质合同再扫描成电子版合同保存,则该电子版合同则可以当做是纸质合同复印件。而电子合同不管是签署还是存储都在线上。法律有着明确的条文规范。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包括了数据电文,也就是电子合同。
《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靠电子签名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法律效力。而可靠电子签名需要具备“真实身份、真实意愿、原文未改、签名未改”的条件。
《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指出,电子合同是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电子合同订立系统在线签署,并由第三方存证服务商提供存证服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但电子数据要成为有效的司法证据,需要有严格的取证规定,如第三方存证保全、出证,司法鉴定和公证。
因此,符合法律法规签署的电子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简单来说,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使用了可靠电子签名,二是通过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进行签订,并由第三方进行存储存证。
综上所述,电子版合同具有便捷和高效的特点,但其法律效力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署电子版合同时,需要注意签署方式和证据效力等方面的问题,并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电子版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